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一、安徽池州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是什么1、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2、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3、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托各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如: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池州市贵池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池州市贵池区Ⅰ池阳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十里社区、长岗社区,清溪街道翠屏苑社区、齐山社区。区片标准:51800元/亩Ⅱ清溪街道永明社区、联盟社区、顺利社区,开发区流坡社区,江口街道江口社区、三范社区、同义社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区片标准:48610元/亩Ⅲ清溪街道白沙社区,江口街道大兴社区、永兴社区、先进社区、查村社区,梅龙街道郭港社区、梅龙社区、中梅村、胜利村,涓桥镇桂畈村、联合村,马衙街道峡山社区、杨安社区、碧山社区、南星社区,里山街道里山村,秋江街道莲台村。区片标准:47800元/亩Ⅳ其他地区。区片标准:45420元/亩二、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可通过哪些方式确定?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由当事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确定:(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2)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3)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4)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5)市、县级制定的其他补偿办法。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三、被征收人不积极配合评估活动是否承担相应责任?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1种观点: 一、安徽淮北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裁决。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实施司法强制搬迁?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司法强制搬迁:(1)补偿协议订立后,被征收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的,征收人提起民事诉讼,被征收人在生效裁判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在生效裁判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市、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市、县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其在生效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第一是性质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行政行为,原城市房屋拆迁是民事行为。第二是法律依据不同,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第三是主体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是市县级,原城镇房屋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第四是程序不同,征收是由征收部门向提出申请,拆迁是拆迁单位申请“拆迁许可”。第五是强制执行程序不同,原城市房屋拆迁具有行政“强制拆迁”和“人民强制执行”两种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程序。
第2种观点: 江苏淮安拆迁安置流程和标准:拆迁需取得许可证,进行补偿协商,如无一致意见可申请裁决;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宅基地置换、安置费、搬迁费、房屋补偿款、停产停业损失等;征收决定需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规划要求、风险评估、补偿方案论证和足额费用到位等条件。法律分析一、江苏淮安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裁决。二、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1、一户宅基地置换,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见当地具体标准;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无统一标准也不是强制;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7、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8、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三、作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条件是什么?作出征收决定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2)该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房屋征收部门必须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5)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结语淮安拆迁安置流程包括颁发拆迁许可证、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协商、裁决等步骤。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宅基地置换、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房屋补偿款、装修款、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奖励、电器移机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或补助。作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条件是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规划要求、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和公众意见征询,同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1种观点: 一、安徽池州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市、县应该履行哪些职责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2)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以及组织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人不同意情况下的听证会;(3)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4)制定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5)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论证和处理;(6)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7)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8)负责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9)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三、房屋拆迁流程1、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2、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3、内业计算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5、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6、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被拆迁房屋 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 房屋拆迁安置 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 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法律客观: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一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二条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区位、用途、楼层、所处路段和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及附属物、构筑物、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池政办〔2002〕92号)进行评估计算。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金额协商一致,约定不需要评估的,从其约定。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由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组织建立,并由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第二十四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第二十五条拆迁2001年11月1日以后由住宅改作经营用房的,一律按住宅房进行补偿。拆迁沿街底层住宅房改作经营用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原底层实际经营面积的50%作为营业房进行补偿,剩余50%按住宅房补偿;二层及二层以上仍按住宅房补偿。(一)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被拆迁房屋门牌号码与《营业执照》所注明营业场所相符合的;(二)2001年11月1日前累计经营时间不少于12个月现仍持照经营的;(三)按规定缴纳税费,并有原始税费票据证明的。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性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第二十拆迁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仍由代管人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第二十九条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其被拆迁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房屋的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前款所称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第三十条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用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第三十二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十三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四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按照《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及附属物、构筑物、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池政办〔2002〕92号)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安徽池州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一般而言,工作步骤如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 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六)裁决拆迁。(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哪些行为不予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1)房屋转让、分割、赠与;(2)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3)迁入户口或者分户;(4)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三、停产停业的期限如何确定?(1)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2)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1种观点: 一、安徽亳州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二、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是多少(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二)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三、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哪些情形下,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征收决定?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2种观点: 一、安徽亳州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哪些行为不予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1)房屋转让、分割、赠与;(2)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3)迁入户口或者分户;(4)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三、停产停业的期限如何确定?(1)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2)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地总面积为 17.7433 公顷(计 266.1495 亩)。其中:张良社区 11.4747 公顷(计 172.1205 亩);百合社区 0.0666 公顷(计 0.999 亩);老君社区 0.4326 公顷(计 6.4 亩);汤王社区 0.7239 公顷(10.8585 亩);南湖家园社区 1.1288 公顷(计 16.932 亩);木兰社区 3.3368 公顷(计 50.052 亩);神农社区 0.4792 公顷(计 7.188 亩);站前社区 0.1007 公顷(计 1.5105 亩)。法律依据:《引江济淮工程(亳州市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亳国土资补偿告〔2020〕9号》一、被征地村(组)及征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征地总面积为333.48公顷(计5002.3335亩)。其中:古城镇土地0.3519公顷(计5.2785亩);龙扬镇土地52.4144公顷(计786.216亩);淝河镇土地41.6984公顷(计625.476亩);双沟镇土地34.4961公顷(计517.4415亩);十河镇土地118.3148公顷(计1774.722亩);赵桥乡土地56.0211公顷(计840.3165亩);世纪花园社区土地30.1922公顷(计452.883亩)。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每亩41800元。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参照农用地标准执行。
第1种观点: 一、安徽马鞍山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二、补偿决定应当载明哪些内容?补偿决定应当明确下列内容:(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址、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4)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选择情况;(5)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已在银行专户存储的情况;(6)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7)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8)其他事项。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应当如何处理?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地依据《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48号令)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方式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根据水利部门行蓄洪区鉴定标准,我县境内有城西湖、城东湖、姜唐湖三大行蓄洪区,涉及22个乡镇(其中宋店乡、岔路镇、城关镇、临淮岗乡4个乡镇跨2个行蓄洪区)、160个行政村(其中临淮岗乡双砖井村跨2个行蓄洪区),6.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国以来,我县行蓄洪区为淮河流域防洪保安大局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受其功能定位,行蓄洪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程度整体较深等突出问题。为扎实推进我县沿淮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霍邱县关于切实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网上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县委县将实施路网工程、实施水网工程、实施电网工程、实施互联网工程、实施“三大”及居民环境改善工程、加快发展适应性产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新型业态、严格控制行蓄洪区人口规模、提高居民迁建安置标准、优化居民迁建安置点建设、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等14个方面下真工、出实招,确保确保如期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一、农业科技十四五规划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三、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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